会计学院会议议事规则
第一条 会议坚持个别酝酿与会议决定相结合的原则,要着眼于学院发展的大局。
第二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会议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,做出决定。
第三条 会前充分调查与酝酿、会议充分讨论决定、会后共同贯彻,防止议而不决、决而不行、行而无果的现象,提高党政决策效率。
第四条 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。会议要就议题逐一讨论决定,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出说明,参加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说明充分发表意见。
第五条 主要决策事项会议应该记录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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