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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科室工作会议制度
2016-05-05 11:05 佚名  行政办 审核人:

会计学院科室工作会议制度

第一条 科室工作会议指教研室会议、实验室会议、办公室会议及辅导员工作会议。

第二条 科室工作会议参加人员:

1.全体科室人员,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列席参加;

2.科室会议由科室负责人主持。

第三条科室会议时间。根据工作需要由科室负责人决定或主管院领导布置,原则上每两周1次。

第四条科室会议内容:

1.布置、贯彻落实院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务会议精神;

2.制订本科室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;

3.布置和检查本科室各项工作;

4.开展教学方法研究、学术科研活动;

5.开展专业培养方案讨论、教学大纲编写等课程建设工作;

6.交流、沟通、研讨和总结工作心得与工作经验;

7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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