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全院教职员工参加的会议。
第二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考勤并做会议记录;
第三条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院会议;
第四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全院大会每学期累计2次的,取消其年终测评(考核)优秀资格,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全员大会每学期累计4次的,其年终测评(考核)建议为不合格(报学校审批)。
第五条 全院会议的内容:
1.传达、学习、贯彻学校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;
2.通报会计学院年度工作总结,部署年度工作计划,部署落实学院的各项决定;
3.进行会计学院范围的学习研讨活动;
4.通报研究会计学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;
5.研究会计学院重大改革方案、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征求意见;
6.其它须经教职员工审议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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