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学院概况  新闻公告  研究生教育  MPAcc  本科生教育  师资队伍  党建园地  招生就业  学生园地  科研动态  行政管理  校友之家  下载专区 
党建园地
 党建活动 
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 
 支部活动 
 入党公示 
党建活动
您的位置: 首页>党建园地>党建活动>正文
会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2010-12-03 00:00 佚名  行政办 审核人:

会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
第一条 凡是涉及会计学院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

第二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院长、党总支书记、副院长、党总支副书记组成。 会议由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共同召集,对重要事项共同做出决定。

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1个月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集。

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:

1.研究安排会计学院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工作;

2.研究学校党委、行政各项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;

3.研究落实中纪委“三重一大”规定事项;

4.研究确定本院教学、科研等的中长期规划;

5.研究确定加强师德教育与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措施;

6.研究确定会计学院院内教学、科研等机构设置;

7.研究确定会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、推荐、人员进出事项;

8.研究确定会计学院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事项;

9.讨论本院师生或集体的各种奖励、对违纪学生处分和对违纪教职工行政处分的意见;

10.研究与本院招生、毕业生就业有关的事宜;

11.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商定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
关闭窗口
 
访问量人数:

Copyright 2015-2019 会计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.